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重訴字第508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重訴字第508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張鑄
- 即原告
- 張捷
- 被上訴人
- 即被告
- 國泰世華聯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郭明鑑
上列當事人間因106年度重訴字第508號請求確認抵押債權不存在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玖佰貳拾陸萬貳仟陸佰柒拾貳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為新臺幣壹拾叁萬玖仟壹佰伍拾玖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之日起五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