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55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10 月 25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557號聲 請 人 陳惠玉 代 理 人 周震華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 年司催字第448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6年9月2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25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吳幸娥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26 日書記官 丁于真 ┌──────────────────────────────────────┐ │股票附表: │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0001│ 研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95ND0007003﹞﹝9﹞│ 1 │1000│ │ ├──┼───────────┼──────────┼───┼────┼───┤ │0002│ 研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95ND0007004﹞﹝0﹞│ 1 │1000│ │ ├──┼───────────┼──────────┼───┼────┼───┤ │0003│ 研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95ND0007005﹞﹝2﹞│ 1 │1000│ │ ├──┼───────────┼──────────┼───┼────┼───┤ │0004│ 研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95ND0007006﹞﹝4﹞│ 1 │1000│ │ ├──┼───────────┼──────────┼───┼────┼───┤ │0005│ 研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95ND0007007﹞﹝6﹞│ 1 │1000│ │ ├──┼───────────┼──────────┼───┼────┼───┤ │0006│ 研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95ND0007008﹞﹝8﹞│ 1 │1000│ │ ├──┼───────────┼──────────┼───┼────┼───┤ │0007│ 研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95ND0007009﹞﹝0﹞│ 1 │1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