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4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3 月 12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49號聲 請 人 吳陳玉串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業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575 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9 年1 月1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2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黃信滿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2 日書記官 傅淑芳 ┌─────────────────────────────────────────────┐ │股票附表: 109年度除字第49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0001│士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3-NX000004 │1 │12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