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5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2 月 27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50號聲 請 人 徐壽良 代 理 人 張銘哲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582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9年1月1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7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張筱琪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7 日書記官 薛力慈 ┌─────────────────────────────────┐ │股票附表: 109年度除字第50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 數│備考 │ ├──┼──────────┼───────┼──┼────┼───┤ │001 │士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3 │1 │6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