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3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2 月 08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39號聲 請 人 王明山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二、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09 年度司催字第630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0 年1 月1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8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王凱俐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8 日書記官 涂菀君 ┌─────────────────────────────────────────────┐ │股票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39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0001│明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6-NY-0000001 │ 1 │128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