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219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清償債務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3 年 10 月 14 日
  • 法官
    王婉如
  • 法定代理人
    邱月琴

  • 原告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雄順電器有限公司法人江品鴛江柏達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2192號 原 告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月琴 訴訟代理人 廖立凱 被 告 雄順電器有限公司 兼 法 定 代 理 人 江品鴛 被 告 江柏達 原籍設住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70巷1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被告江柏達於民國109年3月7日出境,111年5月2日戶籍逕為遷出登記。被告江柏達雖於113年8月15日入境,惟於113年8月31日已出境,原告應於7日內具狀陳報被告江柏 達國外可送達處所到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4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王婉如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4  日書記官 許宸和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