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2192號
- 原告
-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邱月琴
- 訴訟代理人
- 廖立凱
- 被告
- 雄順電器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江品鴛
- 被告
- 江柏達 原籍設住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70巷1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被告江柏達於民國109年3月7日出境,111年5月2日戶籍逕為遷出登記。被告江柏達雖於113年8月15日入境,惟於113年8月31日已出境,原告應於7日內具狀陳報被告江柏達國外可送達處所到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