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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3478號

給付物流配送費用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12 月 16 日

法官鄧雅心

原告
沅福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乙靖
訴訟代理人
劉睿哲律師
被告
百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潤達
訴訟代理人
廖家宏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物流配送費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5年1月20日下午3時5分許,在本院第四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16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鄧雅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18  日

               書記官 賴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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