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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北港簡易庭九十二年度港簡字第六九號

違反著作權法刑事裁判日期 92 年 05 月 16 日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北港簡易庭刑事簡易判決      九十二年度港簡字第六九號

聲請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王淑月
被告
甲○○

右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九十二年度偵字第八二一號),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甲○○連續明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而意圖營利而交付,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

扣案之盜版光碟片「霹靂兵燹」肆片及「霹靂刀鋒」壹拾貳片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甲○○明知「霹靂兵燹」及「霹靂刀鋒」之影音光碟片,係中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龍公司)享有著作財產權之視聽著作,非經其同意或授權,不得販賣或出租私自重製之影音光碟。甲○○竟基於意圖營利之概括犯意,於民國九十二年一月間,向不詳姓名年籍之某業務員以新臺幣(下同)五十元購入上開「霹靂兵燹」及「霹靂刀鋒」之盜版光碟片後,自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九日起,在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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