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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單禁沒字第34號

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違禁物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3 月 08 日

法官華澹寧

聲請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彭郁桓

上列聲請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違禁物案件(112年度執聲字第148號,偵查案號:109年度毒偵字第229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被告彭郁桓於民國109年12月10日中午12時許,在新竹縣○○市○○街00號住處,先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次;約10分鐘後,在同處所,再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嗣於同日晚間6時5分許,為警在新竹市○區○○路0段000○0號前查獲,並扣得如附表所示之物。而被告上開施用毒品案件,經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09年度毒偵字第2298號予以緩起訴處分確定,惟查獲時扣得如附表所示之物,核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所規定之違禁物,為此,爰依刑法第40條第2項之規定宣告沒收銷燬等語。

二、按查獲之第一級、第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且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40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

㈠被告彭郁桓於109年12月10日中午12時許,在新竹縣○○市○○街00號住處,先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次;約10分鐘後,在同處所,再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嗣於同日晚間6時5分許,為警在新竹市○區○○路0段000○0號前查獲,並扣得如附表所示之物。被告因上開施用毒品案件,經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09年度毒偵字第2298號予以緩起訴處分,嗣該署檢察官依職權送再議,經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於110年4月23日以110年度上職議字第4305號處分書駁回再議而確定,緩起訴期間自110年4月23日起至111年10月22日止,緩起訴處分期滿未經撤銷等情,有該緩起訴處分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按,並經本院核閱前開偵查卷確認無訛。

㈡被告為警查獲如附表所示之物,經送請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鑑定結果,均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成分,有如附表鑑定書欄所示之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在卷可參,足認上開扣案物確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 款所列管之第二級毒品,係違禁物無訛,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 項前段,宣告沒收銷燬之。而裝放上開毒品之包裝袋及標籤,因與毒品難以完全析離,且無析離之實益及必要,是此等包裝袋及標籤應與毒品視為一體,併予沒收銷燬之,故聲請人此部分聲請,洵屬有據,應予准許。至因鑑驗耗盡之上開第二級毒品既已滅失,自無庸再為沒收銷燬之諭知,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 條之36第2 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8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 華澹寧

書記官 彭姿靜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8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品項 扣押物品清單所在卷頁 扣押物品清單字號 鑑定書 備註 1 白色透明結晶(驗前淨重0.121公克,驗餘淨重0.097公克及包裝袋) 109年度毒偵字第2298號偵查卷第154頁至第155頁 110年度安字第98號 一、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110年2月1日出具之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見新竹地檢109年度毒偵字第2298號偵查卷第158頁) 二、鑑定方法:   氣相層析質譜儀(GC/MS)法 三、鑑定結果: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  2 白色透明結晶(驗前淨重3.472公克,驗餘淨重3.427公克及包裝袋)   一、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110年2月1日出具之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見新竹地檢109年度毒偵字第2298號偵查卷第159頁) 二、鑑定方法:   氣相層析質譜儀(GC/MS)法 三、鑑定結果: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  3 白色透明結晶(驗前淨重0.630公克,驗餘淨重0.598公克及包裝袋)   一、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110年2月1日出具之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見新竹地檢109年度毒偵字第2298號偵查卷第160頁) 二、鑑定方法:   氣相層析質譜儀(GC/MS)法 三、鑑定結果: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  4 白色透明結晶(驗前淨重4.156公克,驗餘淨重4.110公克及包裝袋)   一、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110年2月1日出具之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見新竹地檢109年度毒偵字第2298號偵查卷第161頁) 二、鑑定方法:   氣相層析質譜儀(GC/MS)法 三、鑑定結果: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  5 白色透明結晶(驗前淨重3.518公克,驗餘淨重3.491公克及包裝袋)   一、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110年2月1日出具之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見新竹地檢109年度毒偵字第2298號偵查卷第162頁) 二、鑑定方法:   氣相層析質譜儀(GC/MS)法 三、鑑定結果: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  6 白色透明結晶(驗前淨重0.630公克,驗餘淨重0.594公克及包裝袋)   一、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110年2月1日出具之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見新竹地檢109年度毒偵字第2298號偵查卷第163頁) 二、鑑定方法:   氣相層析質譜儀(GC/MS)法 三、鑑定結果: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  7 白色透明結晶(驗前淨重0.639公克,驗餘淨重0.609公克及包裝袋)   一、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110年2月1日出具之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見新竹地檢109年度毒偵字第2298號偵查卷第164頁) 二、鑑定方法:   氣相層析質譜儀(GC/MS)法 三、鑑定結果: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  8 白色透明結晶(驗前淨重0.251公克,驗餘淨重0.230公克及包裝袋)   一、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110年2月1日出具之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見新竹地檢109年度毒偵字第2298號偵查卷第165頁) 二、鑑定方法:   氣相層析質譜儀(GC/MS)法 三、鑑定結果: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  9 白色透明結晶(驗前淨重0.164公克,驗餘淨重0.139公克及包裝袋)   一、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110年2月1日出具之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見新竹地檢109年度毒偵字第2298號偵查卷第166頁) 二、鑑定方法:   氣相層析質譜儀(GC/MS)法 三、鑑定結果: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  10 白色透明結晶(驗前淨重0.631公克,驗餘淨重0.608公克及包裝袋)   一、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110年2月1日出具之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見新竹地檢109年度毒偵字第2298號偵查卷第167頁) 二、鑑定方法:   氣相層析質譜儀(GC/MS)法 三、鑑定結果: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  11 白色透明結晶(驗前淨重0.048公克,驗餘淨重0.025公克及包裝袋)   一、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110年2月1日出具之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見新竹地檢109年度毒偵字第2298號偵查卷第168頁) 二、鑑定方法:   氣相層析質譜儀(GC/MS)法 三、鑑定結果: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單禁沒字第34號於民國 112 年 03 月 08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違禁物,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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