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22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11 月 30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226號聲 請 人 莊瑞龍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6 年11月27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宣告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為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附表所示之股票,經本院以民國106年度司催字第19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中華民國106年11月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30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王佳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30 日書記官 張懿中 ┌──────────────────────────────────────────────────┐ │附表:股票 106年度除字第226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 │0001│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000164-4 │ │1 │237 │ │ ├──┼──────────────┼──────────────┼────┼───┼────┼───┤ │0002│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001464-8 │ │1 │294 │ │ ├──┼──────────────┼──────────────┼────┼───┼────┼───┤ │0003│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89NX-00001805-3 │ │1 │377 │ │ ├──┼──────────────┼──────────────┼────┼───┼────┼───┤ │0004│星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90NX-00003104-9 │ │1 │27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