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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55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3 月 31 日

法官蔡欣怡

聲請人
黃承漢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宏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宏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283號公示催告,並公告於法院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由

一、查附表所載證券,業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283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2月1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是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31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蔡欣怡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謝國聖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000055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01 宏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6-ND-1530-5 1 1000 0002 宏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6-ND-1531-7 1 1000 0003 宏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6-ND-1532-9 1 1000 0004 宏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6-ND-1533-0 1 1000 0005 宏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6-ND-1534-2 1 1000 0006 宏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6-ND-1535-4 1 1000 0007 宏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6-ND-1536-6 1 1000 0008 宏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6-ND-1537-8 1 1000 0009 宏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6-ND-1538-0 1 1000 0010 宏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6-ND-1539-1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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