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簡上字第一三二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簡上字第一三二號
- 上訴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林天源
- 被上訴人
- 桃名園建設有限公司
- 被上訴人
- 設
- 法定代理人
- 游文山 住
- 訴訟代理人
- 陳渝文 住
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二日下午三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二法庭為準備程序期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審判長法官 陳國成~B法官 林南薰~B法官 魏瑞紅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簡上字第一三二號
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二日下午三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二法庭為準備程序期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審判長法官 陳國成~B法官 林南薰~B法官 魏瑞紅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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