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82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82號
- 公訴人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張瑞修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0 年度毒偵字第409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由
一、本件被告張瑞修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而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第六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