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8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4年度重附民字第29號

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06 年 08 月 31 日

法官郭惠玲林妙蓁李佳芳

原告
彥韋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游東
被告
典固人文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林功輝
被告
林宜錦

      游承達(原名游鎗)

      曾錦田

      王道米

上列被告等因104 年度訴字第207 號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 官 郭惠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31  日

                 法 官 林妙蓁

                 法 官 李佳芳

                 書記官 張祐誠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31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4年度重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