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606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審金訴字第382號

詐欺等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01 月 13 日

法官陳彥宏

公訴人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陳姿雯
被告
陳韋成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10 年9 月27日所為刑事判決之原本及其正本有誤寫,應裁定更正如下:

主文

原判決之原本及其正本附表之簡要犯罪事實欄所載「110年」均應更正為「109年」。

理由

一、按刑事判決文字,顯係誤寫,而不影響於全案情節與判決之本旨者,參照民事訴訟法第232 條規定,原審法院得以裁定更正之,業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3號解釋在案。

二、本件原裁定之原本及其正本附表之簡要犯罪事實欄內關於詐騙各該被害人之年份記載,有如主文所示誤寫情形,惟仍不影響於全案情節與裁判本旨,揆諸前述說明,應予更正如主文所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20 條裁定如主文。

刑事第九庭法 官 陳彥宏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13  日

  書記官 李文瑜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13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審金訴字第382號於民國 111 年 01 月 13 日裁判,案由為詐欺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