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555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6年度易字第1874號

竊盜刑事裁判日期 97 年 01 月 08 日

法官洪慕芳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易字第1874號

公訴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甲○○

          (

      乙○○

          (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乙○○均自民國玖拾柒年壹月壹拾陸日起延長羈押貳月。

理由

本件被告甲○○、乙○○因竊盜案件,經本院認有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之1 第1 項第5 款之情形,有羈押之必要,而於民國96年10月16日執行羈押,茲經本院訊問被告,並徵詢檢察官、被告之意見後,以前項原因均依然存在,仍有羈押之必要,應自97年1月16日起延長羈押2 月,並於97年1 月8 日當庭宣示之。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8 條第1 項、第2 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刑事第四庭法 官 洪慕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   月  8   日

書記官 林靜枝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   月  8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6年度易字第1874號於民國 97 年 01 月 08 日裁判,案由為竊盜,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