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42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9 月 09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421號聲 請 人 林宜慧 代 理 人 陳珮珊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0年9 月7 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26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7 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9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王怡雯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9 日書記官 林冠伶 ┌──────────────────────────────────────────────────┐ │股票及其它證券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421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1 │安國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3-NX-536-5 │ │1張 │176股 │ │ ├─┼───────────────┼──────────────┼────┼───┼────┼───┤ │2 │安國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4-NX-826-8 │ │1張 │27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