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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1786號

清償債務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12 月 08 日

法官蘇錦秀

上訴人
劉雲
被上訴人
連洛呈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90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44,565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8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蘇錦秀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8 日

書記官 詹欣樺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786號於民國 110 年 12 月 08 日裁判,案由為清償債務,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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