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7 分鐘讀完 全文 2,272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全字第96號

假處分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8 月 31 日

法官楊忠霖

聲請人
華泓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顏靖庭
相對人
壘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麗珠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假處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聲請人以新臺幣壹佰萬元為相對人供擔保後,相對人於本案訴訟判決確定前,不得持如附表所示之支票向付款人提示請求付款及轉讓予第三人,並應將支票交付執行人員記明上開意旨。

二、聲請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前向相對人承租門牌號碼新北市○○區○○路○段0000號房屋(下稱系爭房屋),租期自民國110年4月1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每月租金含稅為新臺幣(下同)63萬元,聲請人並預先簽發112年4月至113年3月、發票日分別為各月1日、面額均為63萬元之支票12紙予相對人,由其按月兌現以支付租金。嗣系爭房屋於112年7月24日因失火燒燬,兩造之租賃關係應當然終止,聲請人即向相對人請求返還尚未兌現之支票。惟相對人竟仍兌現發票日為112年8月1日之支票,並拒絕返還如附表所示之支票7紙(下合稱系爭支票)。因支票為無因性之流通證券,倘相對人兌現或轉讓系爭支票,聲請人日後將有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爰聲請本件假處分,並願供擔保以補釋明之不足,請求禁止相對人兌現系爭支票及轉讓予第三人,並應將系爭支票交由執行人員記明上開意旨等語。

二、按債權人就金錢請求以外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處分;假處分,非因請求標的之現狀變更,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不得為之;又關於假扣押之規定,於假處分準用之,民事訴訟法第532條第1、2項、第533條本文分別定有明文。次按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前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民事訴訟法第526條第1項、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所稱釋明,乃謂當事人提出能即時調查之證據,使法院就其主張之事實,得生薄弱之心證,信其大概如此而言(最高法院99年度台抗字第311號裁定意旨參照)。

三、經查:

(一)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其提出系爭支票影本、房屋租賃契約書、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火災證明書影本、存證信函為證,堪認相對人就假處分之請求已為相當之釋明。又支票為無因證券,易於轉讓流通,票據債權極易發生變動,倘經相對人提示或轉讓,縱聲請人日後提起請求返還系爭支票之本案訴訟並獲勝訴判決確定,亦有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堪認聲請人就本件假處分之原因亦有相當之釋明。本院雖認其釋明尚有不足,惟聲請人既陳明願供擔保,其釋明之不足得以擔保補之。是本件假處分之聲請,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二)又本件假處分係禁止相對人提示系爭支票或轉讓予第三人,則相對人因本件假處分可能受到之損害,應為系爭支票暫時無法提示、讓與等處分行為所生之法定遲延利息損失。而聲請人請求返還系爭支票之本案訴訟,其訴訟標的價額應為系爭支票之票面合計金額即441萬元,為得上訴第三審之案件;再參酌司法院所頒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第一、二、三審通常程式審判案件之期限分別為1年4月、2年、1年,共計4年4月,則相對人因本件假處分可能受有之利息損害應為95萬5,500元【計算式:441萬元×5%×52/12】。另審酌本案訴訟所需分案、送達、移審等情事,爰酌定聲請人就本件假處分應提供之擔保金以100萬元為適當。

四、爰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31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楊忠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31  日

書記官 賴怡婷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發票日 (民國) 發票人 票面金額 (新臺幣) 票據號碼 1 112年9月1日 華泓國際有限公司 63萬元 FQ0000000 2 112年10月1日 華泓國際有限公司 63萬元 FQ0000000 3 112年11月1日 華泓國際有限公司 63萬元 FQ0000000 4 112年12月1日 華泓國際有限公司 63萬元 FQ0000000 5 113年1月1日 華泓國際有限公司 63萬元 FQ0000000 6 113年2月1日 華泓國際有限公司 63萬元 FQ0000000 7 113年3月1日 華泓國際有限公司 63萬元 FQ0000000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全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