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 分鐘讀完全文 422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重訴字第85號

清償借款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8 月 28 日

法官徐文瑞

上訴人
王素珠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宣聖恩間清償借款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27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下同)2,060萬8,827元,應徵裁判費29萬52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8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徐文瑞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8 日

書記官 鍾堯任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85號於民國 112 年 08 月 28 日裁判,案由為清償借款,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