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度金字第3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金字第3號
- 原告
-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謢中心
- 法定代理人
- 邱欽庭
- 訴訟代理人
- 林俊宏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梁家樺律師
- 被告
- 昱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潘文炎
- 訴訟代理人
- 洪珮琪律師
王儷倩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金字第3號
王儷倩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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