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小額民事判決
115年度士小字第602號
- 原告
- 億豪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唐念華
- 訴訟代理人
- 陳憲聰
- 訴訟代理人
- 陳柏翰
- 被告
- 李孟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電信費事件,本院於民國115年4月2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24,421元,及自民國106年12月1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1,500元由被告負擔,並應加給自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24,421元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