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531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084號

搶奪等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7 月 31 日

法官胡芷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1084號

公訴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林林義

上列被告因搶奪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林林義自民國一0一年八月二日起延長羈押貳月。

理由

一、本件被告林林義因搶奪等案件,經本院認有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之1 第1 項第6 款之情形而有羈押必要,於民國101 年5 月2 日執行羈押,茲本院以前項原因依然存在,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應自同年8 月2 日起延長羈押二月。

二、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 項,裁定如主文。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31 日

刑事第十九庭 法 官 胡芷瑜

書記官 曾惠雅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31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084號於民國 101 年 07 月 31 日裁判,案由為搶奪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