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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協商程序判決

102年度訴字第1400號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事裁判日期 102 年 07 月 30 日

法官楊欣怡

公訴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黃金龍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2 年度毒偵字第1046號),檢察官聲請法院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本院認為適當,同意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協商判決程序,判決如下:

一、主文:黃金龍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驗餘淨重零點肆肆肆陸公克)沒收銷燬之;又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驗餘淨重零點肆肆肆陸公克)沒收銷燬之。

二、犯罪事實要旨:黃金龍前因施用毒品案件,經法院裁定送觀察、勒戒後,認無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於民國88年1 月14日自勒戒所釋放,並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87年度偵字第26900 號案件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又於前開觀察勒戒執行完畢釋放後5 年內之92年間,再因施用毒品案件,經法院裁定令入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後,於94年11月14日自戒治所釋放,並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94年度戒毒偵字第235 號案件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另因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94年度上訴字第622 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6 年、2 年確定,復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 年6 月,於99年9 月27日縮短刑期假釋出監付保護管束,並於101 年10月3 日保護管束期滿未經撤銷視為執行完畢。詎其仍不知悔改,基於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之犯意,於102 年4 月6 日18時許,在其之臺中市○○區○○路00號4 樓之5住處,以將海洛因摻入香菸內吸食之方式,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 次;另基於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犯意,於102 年4 月10日10時許,在上開住處,以將甲基安非他命放入玻璃球內燒烤吸食之方式,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 次。嗣為警於102 年4 月10日17時35分許,在臺中市○區○○○路0 段00號前,因行跡可疑,為警攔檢盤查,江銘華在有偵查權限之公務員發覺其犯罪前,主動向警方供出上揭施用第一級毒品犯行,自首犯罪並接受裁判,而查獲上情,並扣得海洛因1 包(送驗淨重0.4474公克,驗餘淨重0.4446公克)。警方另採集其尿液送驗,檢驗結果呈嗎啡及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三、證據名稱:

㈠被告黃金龍於本院準備程序之自白及其警詢、偵訊筆錄。

㈡證人陳丁魁警員於本院之證述。

㈢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委託鑑驗尿液代號與真實姓名對照表、臺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 年4 月23日濫用藥物檢驗報告各1 份。

㈣刑案現場及扣案物品照片。

㈤扣案之海洛因1 包(淨重0.4474公克,驗餘淨重0.4446公克)、行政院衛生署草屯療養院102 年4 月26日草療鑑字第0000000000號鑑驗書1 份。

㈥警員陳丁魁、林宜立出具之職務報告書。

四、處罰條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 項、第2 項、第18條第1 項前段,刑法第11條前段、第47條第1 項、第62條前段、第41條第1 項前段、第8 項、第51條第5 款。

五、協商判決除有刑事訴訟法第455 條之4 第1 項第1 款於本訊問程序終結前,被告撤銷協商合意或檢察官撤回協商聲請者;第2 款被告協商之意思非出於自由意志者;第4 款被告所犯之罪非第455 條之2 第1 項所得以協商判決者;第6 款被告有其他較重之裁判上一罪之犯罪事實者;第7 款法院認應諭知免刑或免訴、不受理者情形之一及違反同條第2 項「法院應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判決;法院為協商判決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之規定外,不得上訴。

六、本件如得上訴,而如不服本件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30 日

刑事第十三庭 法 官 楊欣怡

書記官 呂偵光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30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400號於民國 102 年 07 月 30 日裁判,案由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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