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附民字第302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裁定 103年度附民字第302號
- 原告
- 吳慧珊
- 被告
- 黃厚碩
上列被告因102年度易字第3529號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十九庭審判長 法 官 劉麗瑛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裁定 103年度附民字第302號
上列被告因102年度易字第3529號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十九庭審判長 法 官 劉麗瑛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