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6年度附民字第654號
- 原告
- 葉興資訊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葉曜輝
- 原告
- 旗儀資訊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蔡雨庭
- 原告
- 昇皇科技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施柏伸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謝任堯律師
- 被告
- 張竣舜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6年度附民字第654號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