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附民字第122號
- 原告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北區電信分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代表人 涂元光
- 訴訟代理人
- 張藝騰律師
- 被告
- 林茂榮
- 被告
- 張瑞峰 (即張垂堂)
- 被告
- 廷亞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國良
- 被告
- 祥德興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軒整
- 被告
- 佳驪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瑞峰
上列被告等因證券交易法等案件(108年度金重訴字第967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