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交附民字第680號
- 原告
- 李麗瓊
- 訴訟代理人
- 路春鴻律師
- 被告
- 陳信安
鍾桶美
上列被告等因過失致重傷害案件(113年度交易字第1981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交附民字第680號
鍾桶美
上列被告等因過失致重傷害案件(113年度交易字第1981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