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815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附民字第六七二號

請求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90 年 01 月 05 日

法官蕭志鋒許月馨卓進仕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八十九年度附民字第六七二號

原告
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庚○○
原告
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己○○
原告
上華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癸○○
原告
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壬○○
原告
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原告
新力哥倫比亞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原告
博德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原告
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寅○○
原告
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子○○
原告
魔岩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辛○○
原告
艾迴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戊○○
共同訴訟代理人
乙○○
被告
丑○○

右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五  日

                    審判長 法 官 蕭 志 鋒

                        法 官 許 月 馨

                        法 官 卓 進 仕

                        書記官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五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附民字第六七二號於民國 90 年 01 月 05 日裁判,案由為請求損害賠償,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