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619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641號

妨害自由等刑事裁判日期 94 年 09 月 22 日

法官張靜琪郭妙俐吳進發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4年度訴字第641號

公訴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甲○○

具 保 人 乙○○

上具保人因被告涉犯妨害自由等案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乙○○繳納之保證金新臺幣叁萬元,沒入之。

理由

一、被告甲○○因涉犯妨害自由案件,前經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定保證金新臺幣三萬元,由具保人乙○○繳納現金後,已將被告停止羈押。

二、茲被告經本院傳、拘均無著,通知具保人後被告亦未到庭,顯見該被告已逃匿,自應將原繳納上開保證金沒入。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八條、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項,裁定如主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九 月  二十二 日

審判長法 官 張靜琪

法 官 郭妙俐

法 官 吳進發

                書記官 李國敬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九 月  二十二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641號於民國 94 年 09 月 22 日裁判,案由為妨害自由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