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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4013號

聲請減刑刑事裁判日期 96 年 08 月 20 日

法官洪堯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聲減字第4013號

聲請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甲○○

          (現在臺灣臺中監獄執行中)

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

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及定其應執行之刑(96年度聲減字第2911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所犯如附表編號1、4、5、6、7所載等罪,均減刑,詳如附表編號1、4、5、6、7所載,附表編號1、4與附表編號2、3所列不應減刑之犯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年;又所犯如附表編號5、6、7所載等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理由

一、查受刑人甲○○於附表所列日期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經判處如附表所列之刑確定在案(附表編號1、2、3、4曾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0年2月,附表編號5、6、7曾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3年10月),茲檢察官以附表編號1、4、5、6 、7之犯罪時間,均在中華民國96年4月24日以前,所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悉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並分別定附表編號1、2、3、4及附表編號5、6、7之應執行之刑。

二、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3項、第10條、第11條、第12條,刑法第2條第1項、第51條第5款(修正前),裁定如主文。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96  年  8   月  20  日

       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洪堯讚

書記官 沈慧玲

中  華  民  國  96  年  8   月  20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受刑人甲○○減刑及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
│  編      號  │1                       │2                       │
├───────┼────────────┼────────────┤
│  罪      名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公共危險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7年2月          │
│              │(經中華民國80年罪犯減刑│                        │
│              │條例減為有期徒刑9月)   │                        │
├───────┼────────────┼────────────┤
│  所 犯 法 條 │刑法第187、305、354條, │刑法第176條、第173條第1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 │項                      │
│              │條第4項                 │                        │
├───────┼────────────┼────────────┤
│  犯 罪 日 期 │79年5月2日至79年10月5日 │79年9月下旬             │
├───────┼────────────┼────────────┤
│偵查機關及案號│臺中地檢79年度偵字      │臺中地檢79年度偵字      │
│              │第10398號               │第10398號               │
├──┬────┼────────────┼────────────┤
│最後│ 法  院 │臺中地方法院            │臺中地方法院            │
│事實├────┼────────────┼────────────┤
│審  │ 案  號 │80年度訴字第30號        │80年度訴字第30號        │
│    │        │80年度訴緝字第384號     │80年度訴緝字第384號     │
│    ├────┼────────────┼────────────┤
│    │判決日期│80年8月15日             │80年8月15日             │
├──┼────┼────────────┼────────────┤
│確定│ 法  院 │臺中地方法院            │臺中地方法院            │
│判決├────┼────────────┼────────────┤
│    │ 案  號 │80年度訴字第30號        │80年度訴字第30號        │
│    │        │80年度訴緝字第384號     │80年度訴緝字第384號     │
│    ├────┼────────────┼────────────┤
│    │確定日期│80年10月1日             │80年10月1日             │
├──┴────┼────────────┼────────────┤
│合於中華民國96│第2條1項3款             │第3條1項15款            │
│年罪犯減刑條例│                        │                        │
├───────┼────────────┼────────────┤
│減刑刑期及易科│有期徒刑4月15日。       │不符減刑。              │
│罰金之折算標準│                        │                        │
└───────┴────────────┴────────────┘
┌───────┬────────────┬────────────┐
│  編      號  │3                       │4                       │
├───────┼────────────┼────────────┤
│  罪      名  │殺人未遂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6年             │有期徒刑6月             │
│              │(經中華民國80年罪犯減刑│(經中華民國80年罪犯減刑│
│              │條例減為有期徒刑3年)   │條例減為有期徒刑3月)   │
├───────┼────────────┼────────────┤
│  所 犯 法 條 │刑法第271第2項、第1項、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5│
│              │第135條第1項            │款                      │
├───────┼────────────┼────────────┤
│  犯 罪 日 期 │79年10月12日            │79年8月9日、79年8月22日 │
├───────┼────────────┼────────────┤
│偵查機關及案號│臺中地檢79年度偵字      │臺東地檢80年度偵字      │
│              │第10398號               │第189號                 │
├──┬────┼────────────┼────────────┤
│最後│ 法  院 │臺中地方法院            │臺東地方法院            │
│事實├────┼────────────┼────────────┤
│審  │ 案  號 │80年度訴字第30號        │80年度訴字第66號        │
│    │        │80年度訴緝字第384號     │                        │
│    ├────┼────────────┼────────────┤
│    │判決日期│80年8月15日             │80年12月4日             │
├──┼────┼────────────┼────────────┤
│確定│ 法  院 │臺中地方法院            │臺東地方法院            │
│判決├────┼────────────┼────────────┤
│    │ 案  號 │80年度訴字第30號        │80年度訴字第66號        │
│    │        │80年度訴緝字第384號     │                        │
│    ├────┼────────────┼────────────┤
│    │確定日期│80年10月1日             │81年3月11日             │
├──┴────┼────────────┼────────────┤
│合於中華民國96│第3條1項15款            │第2條1項3款             │
│年罪犯減刑條例│                        │                        │
├───────┼────────────┼────────────┤
│減刑刑期及易科│不符減刑。              │有期徒刑1月15日。       │
│罰金之折算標準│                        │                        │
└───────┴────────────┴────────────┘
┌───────┬────────────┬────────────┐
│  編      號  │5                       │6                       │
├───────┼────────────┼────────────┤
│  罪      名  │肅清煙毒條例            │偽造文書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4月          │有期徒刑4月             │
├───────┼────────────┼────────────┤
│  所 犯 法 條 │肅清煙毒條例第9條第1項  │刑法第337條、第212條    │
├───────┼────────────┼────────────┤
│  犯 罪 日 期 │86年4月間至85年5月8日止 │86年4月間               │
├───────┼────────────┼────────────┤
│偵查機關及案號│臺中地檢86年度偵字      │臺中地檢86年度偵字      │
│              │第10372、16466號        │第10372、16466號        │
├──┬────┼────────────┼────────────┤
│最後│ 法  院 │臺中地方法院            │臺中地方法院            │
│事實├────┼────────────┼────────────┤
│審  │ 案  號 │86年度訴字第2226號      │86年度訴字第2226號      │
│    ├────┼────────────┼────────────┤
│    │判決日期│86年10月14日            │86年10月14日            │
├──┼────┼────────────┼────────────┤
│確定│ 法  院 │臺中地方法院            │臺中地方法院            │
│判決├────┼────────────┼────────────┤
│    │ 案  號 │86年度訴字第2226號      │86年度訴字第2226號      │
│    ├────┼────────────┼────────────┤
│    │確定日期│86年12月20日            │86年12月20日            │
├──┴────┼────────────┼────────────┤
│合於中華民國96│第2條1項3款             │第2條1項3款             │
│年罪犯減刑條例│                        │                        │
├───────┼────────────┼────────────┤
│減刑刑期及易科│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2月。           │
│罰金之折算標準│                        │                        │
└───────┴────────────┴────────────┘
┌───────┬────────────┬────────────┐
│  編      號  │7                       │                        │
├───────┼────────────┼────────────┤
│  罪      名  │電信法                  │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6月             │                        │
├───────┼────────────┼────────────┤
│  所 犯 法 條 │電信法第56條第1項       │                        │
├───────┼────────────┼────────────┤
│  犯 罪 日 期 │86年4月間至85年5月9日止 │                        │
├───────┼────────────┼────────────┤
│偵查機關及案號│臺中地檢86年度偵字      │                        │
│              │第10372、16466號        │                        │
├──┬────┼────────────┼────────────┤
│最後│ 法  院 │臺中地方法院            │                        │
│事實├────┼────────────┼────────────┤
│審  │ 案  號 │86年度訴字第2226號      │                        │
│    ├────┼────────────┼────────────┤
│    │判決日期│86年10月14日            │                        │
├──┼────┼────────────┼────────────┤
│確定│ 法  院 │臺中地方法院            │                        │
│判決├────┼────────────┼────────────┤
│    │ 案  號 │86年度訴字第2226號      │                        │
│    ├────┼────────────┼────────────┤
│    │確定日期│86年12月20日            │                        │
├──┴────┼────────────┼────────────┤
│合於中華民國96│第2條1項3款             │                        │
│年罪犯減刑條例│                        │                        │
├───────┼────────────┼────────────┤
│減刑刑期及易科│有期徒刑3月。           │                        │
│罰金之折算標準│                        │                        │
└───────┴────────────┴────────────┘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4013號於民國 96 年 08 月 20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減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