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法律人公認 · 必修判決書怎麼快速讀懂一起讀判決創辦人蕭奕弘律師|法官/檢察官/律師三視角|貫串國考底層邏輯看課程內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695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1397號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事裁判日期 96 年 09 月 13 日

法官林清鈞陳姵君郭書豪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訴字第1397號

被告
甲○○
即聲請人

上列聲請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聲請返還扣押物,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駁回。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即被告甲○○被訴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扣押新台幣341000元,該扣押物屬聲請人所有,且與本案無關,亦未經本院判決宣告沒收,為此聲請發還扣押物。

二、按扣押物未經諭知沒收者,應即發還。但上訴期間內或上訴中遇有必要情形,得繼續扣押之,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十七條定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上述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業經被告上訴中,其是否為應沒收之物,仍待二審法院認定,故有繼續扣押之必要,揆諸前揭法條意旨,本件聲請應予駁回。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13  日

審判長 法 官 林清鈞

法 官 陳姵君

法 官 郭書豪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13  日

書記官 陳美虹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1397號於民國 96 年 09 月 13 日裁判,案由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相關課程

讀到這裡,下一步可以學的:

  • 起訴書實戰這門課從檢察官視角拆解偵查、搜索與羈押的判斷。
  • 判決實戰這門課教你拆解判決書結構、快速定位爭點。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