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670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重訴字第116號

清償借款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08 月 09 日

法官陳學德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重訴字第116號

原告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錦瑭
訴訟代理人
余瑞平
被告
陳清泉
被告
林茹海
被告
張淑暖
被告
前三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陳益軒律師
複代理人
李柏松

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0年6月29日、100年7月11

日所為之判決、裁定,應更正如下:

主文

原判決、裁定原本、正本中關於「原告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楊智光」記載,應更正為「原告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錦瑭」。

理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之,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院前開之判決原本、正本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應予更正。

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學德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9 日

書記官 林錦源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重訴字第116號於民國 100 年 08 月 09 日裁判,案由為清償借款,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