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重訴字第117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重訴字第117號
- 上訴人
- 松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啟基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蘇怡仁
上列當事人與被上訴人林勝輝間因103年度重訴字第117號給付票款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50,000,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678,0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7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