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重訴字第693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重訴字第693號
- 上訴人
- 鼎富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珮衿
- 被上訴人
-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上旗
上列當事人間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上訴人對於本院民國107年4月19日第1 審判決提起上訴。依上訴人上訴聲明核定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下同)981萬7512元,應徵第2審裁判費14萬7327元,茲限上訴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如數補繳,逾期未繳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