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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3739號

給付合夥分配利益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1 月 04 日

法官鄭舜元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3739號

上訴人
陳世斌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臺中市私立陽光城堡幼兒園等間給付合夥分配利益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7年12月11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55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4,517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4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鄭舜元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4   日

                書記官 李國敬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3739號於民國 108 年 01 月 04 日裁判,案由為給付合夥分配利益,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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