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重訴字第613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重訴字第613號
- 原告
- 陳東東
- 訴訟代理人
- 張志隆律師
- 複代理人
- 李進生
- 被告
- 德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祐德
- 被告
- 陳國慶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廖健智律師
- 複代理人
- 卓育佐律師
吳孟育律師
黃妍綾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價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重訴字第613號
吳孟育律師
黃妍綾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價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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