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重訴字第61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返還價金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7 年 04 月 13 日
  • 法官
    林宗成
  • 法定代理人
    陳祐德

  • 原告
    陳東東
  • 被告
    德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陳國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重訴字第613號 原   告 陳東東 訴訟代理人 張志隆律師 複代理人  李進生 被   告 德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祐德 被   告 陳國慶 上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廖健智律師 複代理人  卓育佐律師 吳孟育律師 黃妍綾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價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4 月 13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林宗成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4 月 13 日書記官 蔡秀貞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重訴…」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