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司聲字第1436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聲字第1436號
- 聲請人
- 楊錦珠
陳文琪
賴美娟
上列聲請人因聲請仕耕文化有限公司延展清算完結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清算准自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一日起展期至民國一百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完結清算。
理由
一、按清算人應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時,清算人得申敘理由,聲請法院展期。又前開規定,於有限公司之清算準用之。公司法第113條、第87條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聲請人主張其係仕耕文化有限公司清算人,因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尚未核定公司清算所得,無法於 6個月內完成清算程序,聲請裁定准予展期。
三、經本院調閱本院107年度司聲字第340號延展清算完結卷宗,核與前開規定尚無不合,應予准許展期至民國108年3月31日止完結清算。
四、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繳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