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3257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3257號
- 上訴人
- 鄧明昆
- 上訴人
- 鄧明賢
- 被上訴人
- 鄧幀庭
- 被上訴人
- 鄧幀藝
- 兼上二人
- 法定代理人
- 施佩蓉
上列當事人間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7年12月12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上訴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586,200元【計算式:土地部分:面積95平方公尺(臺中市○○區○○○段000地號土地)×107年1月公告土地現值4,600元/平方公尺=437,000元;同段34建號建物107年房屋現值為149,200元,437,000元+149,200元=586,200元】,應徵上訴裁判費9,585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