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537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聲字第114號

延展清算完結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1 月 3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聲字第114號

聲請人
陳健祥

上列聲請人因聲請易達康科技有限公司延展清算完結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清算准自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起展期至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止完結清算。

理由

一、按清算人應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時,清算人得申敘理由,聲請法院展期。又前開規定,於有限公司之清算準用之。公司法第87條第3項、第113條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主張其係易達康科技有限公司清算人,因,致無法於6個月內完成清算程序,為此聲請裁定准予展期等語。

三、經本院調閱本院107年度司司字第242號呈報清算人卷宗,核與前開規定尚無不合,應予准許展期至民國108年7月24日止完結清算。

四、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繳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31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聲字第114號於民國 108 年 01 月 31 日裁判,案由為延展清算完結,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