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促字第4353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8年度司促字第4353號
- 債權人
-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鄭永春
- 債務人
- 晟揚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 債務人
- 兼法定代理 陳景州
- 債務人
- 陳凱翔
- ○ ○0號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⑴新臺幣貳佰零貳萬肆仟陸佰陸拾元;⑵新臺幣陸拾柒萬肆仟捌佰捌拾柒元;⑶新臺幣壹佰柒拾貳萬肆仟玖佰伍拾陸元;⑷新臺幣伍拾柒萬伍仟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㈠、緣相對人晟揚創意股份有公司於民國106年9月8日起,向聲請人借款四筆(1)225萬元、(2)75萬元、(3)202萬5仟元、(4)67萬5仟元,並約定按期繳納本息,若未依約繳納本息時,借款視同全部到期;其借款約定利息目前為年利率(1)1.82%、(2)1.92%、(3)2.4265%、(4)
2.5025%並按月計付,遲延還本或付息時,逾期6個月以內部分,按上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計付違約金,並約定若有授信契約書上第七、第八條所列情形之一發生時,借款則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同一內容之授信契約書(週轉性支出專用、限此次週轉性支出專用)(證物二、三)。
㈡、詎相對人前向借款繳納本息至107年11月08日止,即未依約履行,目前尚積欠本金(1)1,724,956元、(2)575,000元、(3)2,024,660元、(4)674,887元,合計新臺幣4,999,503元及其利息、違約金等,聲請人依貸契約請求權請求債務人等應負連帶清償之責。
㈢、經聲請人多次以電話通知及民國107年12月27日以雙掛號催告函通知債務人等,尚未獲清償。
㈣、本件係請求給付一定數量之金錢債務,茲為求償之簡便,以免判決之繁雜,特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之規定,狀請鈞院依督促程序,賜對債務人核發支付命令,促其清償,以保權益,實為法便。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釋明文件:授信動撥申請書兼借據影本四分、華南銀行授信契約書影本二分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
附表108年度司促字第4353號利息:┌──┬───┬─────┬──────┬──────┬───────┐│本金│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 利息截止日 │ 利息計算方式 ││序號││││││├──┼───┼─────┼──────┼──────┼───────┤│ 001│新臺幣│陳凱翔、陳│自民國107年1│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三點│││202466│景州、晟揚│1月26日起 ││零九一五│││0元 │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002│新臺幣│陳凱翔、陳│自民國107年1│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三點│││674887│景州、晟揚│1月26日起 ││一六七五│││元│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003│新臺幣│陳凱翔、陳│自民國107年1│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二點│││172495│景州、晟揚│1月08日起 ││九│││6元 │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004│新臺幣│陳凱翔、陳│自民國107年1│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三 │││575000│景州、晟揚│1月08日起 │││││元│創意股份有│││││││限公司││││└──┴───┴─────┴──────┴──────┴───────┘違約金:┌──┬───┬─────┬──────┬──────┬───────┐│本金│ 本金 │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序號││││││├──┼───┼─────┼──────┼──────┼───────┤│ 001│新臺幣│陳凱翔、陳│自民國107年1│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202466│景州、晟揚│2月27日起 ││內者依上開利率│││0元 │創意股份有│││百分之十,逾期││││限公司│││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 002│新臺幣│陳凱翔、陳│自民國107年1│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674887│景州、晟揚│2月27日起 ││內者依上開利率│││元│創意股份有│││百分之十,逾期││││限公司│││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 003│新臺幣│陳凱翔、陳│自民國107年1│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172495│景州、晟揚│2月08日起 ││內者依上開利率│││6元 │創意股份有│││百分之十,逾期││││限公司│││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 004│新臺幣│陳凱翔、陳│自民國107年1│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575000│景州、晟揚│2月08日起 ││內者依上開利率│││元│創意股份有│││百分之十,逾期││││限公司│││超過六個月部分│││││││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