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2102號
- 原告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 法定代理人
- 郭永發
- 訴訟代理人
- 羅欽泰
- 被告
- 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附設台中慈濟護理之家
- 法定代理人
- 莊淑婷
- 訴訟代理人
- 朱苑禎
- 被告
- VAN THI CHUNG中文名:文氏鐘
居臺中市○○區○○路○段00號(現應為送達處所不明)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犯罪被害補償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院於民國110年11月18日所為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撤銷。
理由
一、本院前以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108年度上字第477號損害賠償事件之裁判,其是否成立,為本訴訟事件之先決問題,經於民國110年11月18日裁定命在該事件終結以前停止訴訟程序。
二、茲查明該民事案件業已經調解成立而終結,有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111年度上更一字第35號事件調解筆錄可稽。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186條規定,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