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575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2820號

確認債權存在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7 月 20 日

法官林秀菊

上訴人
林震宇
上訴人
小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訴人
兼 法 定
代理人
林凡宇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禾香實業有限公司即鳳西紅健康乳業有限公司間確認債權存在事件,上訴人不服本院於民國112年6月30日所為110年度訴字第2820號民事判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上訴人之上訴利益訴訟標的金額,依上訴聲明及兩造在本院審理時之訴訟標的金額等記載,為新臺幣(下同)1,666,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6,299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又上訴人所提出之上訴狀,亦未具上訴理由,併應依法補正上訴理由。特此裁定。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20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林秀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20 日

書記官 黃鴻鑑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820號於民國 112 年 07 月 20 日裁判,案由為確認債權存在,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