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11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3 月 30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117號聲 請 人 蔡林淑貞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80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2月2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30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廖純卿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30 日書記官 孫超凡 ┌───────────────────────────────────────────────┐ │股票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117號 │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 │備 考│ ├──┼───────────────┼──────────────┼───┼─────┼───┤ │0001│東岱股份有限公司 │77ND-000014 │1 │1000 │ │ ├──┼───────────────┼──────────────┼───┼─────┼───┤ │0002│東岱股份有限公司 │77ND-000027 │1 │1000 │ │ ├──┼───────────────┼──────────────┼───┼─────┼───┤ │0003│東岱股份有限公司 │77ND-000028 │1 │1000 │ │ ├──┼───────────────┼──────────────┼───┼─────┼───┤ │0004│東岱股份有限公司 │77ND-000029 │1 │1000 │ │ ├──┼───────────────┼──────────────┼───┼─────┼───┤ │0005│東岱股份有限公司 │77ND-000030 │1 │1000 │ │ ├──┼───────────────┼──────────────┼───┼─────┼───┤ │0006│東岱股份有限公司 │77ND-000031 │1 │1000 │ │ ├──┼───────────────┼──────────────┼───┼─────┼───┤ │0007│東岱股份有限公司 │77NE-000005 │1 │10000│ │ ├──┼───────────────┼──────────────┼───┼─────┼───┤ │0008│東岱股份有限公司 │77NK-000001 │1 │8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