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票字第381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6 月 29 日
- 當事人興創有限合夥、中租雲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陳鳳龍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票字第3817號 聲 請 人 興創有限合夥 法定代理人 中租雲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林珮璇即崔曼德斯貓坊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 期駁回其聲請: 一、聲請狀末「陳鳳龍」之簽名或蓋章。 二、提出「崔曼德斯貓坊(統一編號:00000000號)」之最新商業登記資料。 三、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29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翁卉穎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