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1474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林山章
- 被上訴人
- 即被告
- 臺中市西屯、南屯區辰億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
- 法定代理人
- 張富茗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重劃會不成立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2年12月11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本件上訴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下同)165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萬6002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於民國113年2月7日星期三(含當日)前,逕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未繳,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