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二七六三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89 年 09 月 14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二七六三號 原 告 嘉義混凝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太郎 訴訟代理人 莊崇泰 葉榮棠 劉榮滄 被 告 啟阜建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詹益昇 訴訟代理人 林文樺 劉興華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十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二十四 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九 月 十四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法 官 吳蕙玟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九 月 二十七 日 ~B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