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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二七六三號

給付貨款民事裁判日期 89 年 09 月 14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二七六三號

原告
嘉義混凝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太郎
訴訟代理人
莊崇泰
訴訟代理人
葉榮棠
訴訟代理人
劉榮滄
被告
啟阜建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詹益昇
訴訟代理人
林文樺

        劉興華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十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行言詞辯論。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 吳蕙玟

~B書記官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九   月  十四   日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九   月  二十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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