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度除字第212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4 年 12 月 28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4年度除字第2124號聲 請 人 立達報關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銘鋒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4年度催字第182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94年12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 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2 月 28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游文科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2 月 28 日書記官 蕭訓慧 ┌───────────────────────────────────────────────────────┐ │支票附表: 94年度除字第2124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 │ │ │ │ (新臺幣) │ │ │ ├──┼─────────┼─────────┼───────────┼────────┼────────┼──┤ │001 │立達報關有限公司 │臺灣銀行台中港分行│94年7月29日 │99,200元 │AN四八三四一三│ │ │ │蔡銘鋒 │ │ │ │0 │ │ ├──┼─────────┼─────────┼───────────┼────────┼────────┼──┤ │002 │立達報關有限公司 │臺灣銀行台中港分行│94年8月16日 │40,000元 │AN四八三四三三│ │ │ │蔡銘鋒 │ │ │ │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