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108年度中再小字第4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中再小字第4號
- 抗告人
- 黃文潭
上列抗告人(原審再審原告)與相對人觀天廈管理委員會間再審之訴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8年7月8 日本院第一審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1,000 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不繳,即駁回抗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中再小字第4號
上列抗告人(原審再審原告)與相對人觀天廈管理委員會間再審之訴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8年7月8 日本院第一審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1,000 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不繳,即駁回抗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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