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85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96年度中簡字第4582號

給付承攬報酬民事裁判日期 96 年 11 月 09 日

法官林金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中簡字第4582號

上訴人
全盛通訊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上訴人不服中華民國96年10月30日本院所為之第一審判決 (96年度中簡字第4582號),提起上訴,上訴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翌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繳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3975元。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1  月  9   日

                 法 官 林金灶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1  月  9   日

                 書記官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中簡易庭96年度中簡字第45…」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